VOCs废气组分复杂,治理技术多样,适用性差异大,技术选择和系统匹配性要求高。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,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、组分、风量,温度、湿度、压力,以及生产工况等,合理选择治理技术。据介绍,在选择VOCs治理技术时,“好用、不贵、省心”是企业的核心诉求。而当下所暴露出的问题是,企业由于缺乏了解,更多在意 “不贵”这一因素,在五花八门的工艺选择中,忽略了“好用”这一处理工艺应有的本质。与此同时,日前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凹版印刷、涂料油墨等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,公布了11起典型案例警惕“3类VOCs高效治理设施问题”;我们从中不难看出“既有企业自身问题,也有第三方服务领域问题”。
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
典型问题(一)
某印刷有限公司有1台10色凹版印刷机,2台凸印机,凹印机使用软帘围挡收集。

企业为节省治理成本,选择了不适用的沸石固定床浓缩吸附工艺。
该公司使用沸石固定床+催化燃烧CO,治理设施2万风量,合同金额38万元。生态环境部门使用FID便携式仪器监测,第一次检测(风机只开了50%),处理前690mg/m3,处理后446mg/m3,严重超标,去除效率仅35%。半小时后,第二次检测(风机开尽),处理前216mg/m3,处理后220mg/m3,效率为0,主要问题是固定床半小时内快速饱和,根本来不及脱附。
某印刷有限公司有2台8色凹印机。凹印机使用软帘围挡收集,印刷车间整体密闭收集。该公司使用沸石固定床+催化燃烧CO,治理设施4万风量,设施金额116万元。

生态环境部门使用FID便携式设备监测,总VOCs处理前144mg/m3,处理后176mg/m3,去除效率为0。主要问题是沸石固定床吸附容量小,不能做到及时脱附再生,且脱附不均匀。
企业受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误导,错误选择了沸石固定床浓缩吸附工艺。
提醒广大排放企业在VOCs治污过程中降低成本别盲目、注意“避坑”“避雷”,切勿忽视治污工艺选型、盲目追求过低成本、轻信选择无行业质量技术能力和治理经验、搞虚假宣传和检测的第三方治理公司等,否则将会导致治理工艺设计不合理、工程质量差,排放废气无法稳定达标,评估验收不合格,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,后果是得不偿失。
同时,呼吁广大第三方治理单位以专业和技术优势,切实为排污单位提供专业服务,帮助排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;真正做有底线、有担当、有责任心的服务机构。